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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艾滋病人列入城镇医保 医疗费用可二次报销
   作者:蔡安帮 刘洪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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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今视网-都市消费报        发布时间:2008-07-24     

  昨日,从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艾滋病病人及病毒感染者(下简称艾滋病病人)的门诊列入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特殊病门诊管理,艾滋病病人的住院医疗费用采取二次报销的结算办法,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个人支付部分,由统筹基金救助50%。

  艾滋病病人有用人单位的,可随用人单位一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用人单位的,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也可以按照城镇居民参保办法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没有参加城镇职工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可由其本人按照自愿的原则,选择由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代理的方式,整体办理参加城镇职工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据悉,该市艾滋病病人住院费用的结算采取个人全额现金垫付,以零星报销方式进行。艾滋病病人住院治疗,免收住院起付标准费用。其医保范围内因个人自付费用太高、个人负担过重的,采取二次报销的办法。艾滋病及其并发症确需使用目录外药品和目录外检查的,经南昌市医疗保险处或各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批准后,药品按照乙类药品标准进行核算,检查治疗项目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范围执行。

  另外,一个统计年度内城镇职工医保单病种统筹基金最高支付7000元,城镇居民医保单病种统筹基金最高支付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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