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明知患艾滋病仍卖淫 南通通州法院判处一女子一年徒刑
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依然非法从事卖淫活动。今天,通州区人民法院判处这名女子有期徒刑1年。
今年40多岁的毕某来自湖北宜都,2004年7月27日,湖北省艾滋病防治中心对其进行了艾滋病HIV抗体检测,确认其HIV—1抗体阳性。2005年2月26日,毕某在病情告知笔录上签字确认,然后开始服用药物。然而,毕某却一再从事卖淫活动,2011年12月和2014年5月,曾两次被通州区公安局行政拘留。因涉嫌传播性病罪,2014年11月18日她被通州警方刑事拘留,同月28日被执行逮捕。
法院经审理认为,毕某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而进行卖淫,其行为已经构成传播性病罪,于是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