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5日

5岁女童医院输血感染艾滋

  • 泉州晚报
  • 赖劲松
  • 2015-01-11 12:26:00

本报讯(记者赖劲松)福建一名5岁的女童毛毛(化名),疑因在医院手术输血感染艾滋,家庭深陷困境。这一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在网络上引起广泛关注。昨日上午,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员会专门召开新闻通气会,向媒体和公众通报了这起备受关注的输注“窗口期”血液感染艾滋病事件。

事件

二次住院发现患艾滋病

毛毛的父母均来自龙岩,十几年来一直在福州打工为生,2009年9月22日,毛毛出生。省卫计委医政处处长杨闽红通报说,患儿毛毛出生后在新生儿体检时发现心脏有杂音,后经检查证实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完全型肺静脉异位引流、房间隔缺损”,4年前曾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进行先天性心脏病的手术治疗,术后康复良好。2014年9月4日,毛毛以“发热17天”为主诉,再次入住该医院小儿内科,住院期间进行相关检查时发现:cd4水平低下、hiv抗体初筛实验阳性,经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证为hiv抗体阳性,诊断为“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艾滋病)”。

2014年11月4日接到患儿家属情况反映后,省卫计委抽调省临床检验中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厦门市中心血站等地专家组成调查组,就相关事项对省血液中心、协和医院有关人员进行了质询,并现场查看了省血液中心血液采集、血液制备、血液检测、血液储存的场所,检查了各个工作环节的规章制度、管理流程以及工作记录,查验了相关献血者的病原学检测结果等资料。调查组还在协和医院调阅了患儿的病历,对患儿住院治疗过程进行了调查分析。

调查

确认一名献血者hiv抗体为阳性

患儿使用血液情况方面,经查证,患儿在2010年4月29日即出生8个月时,因“先天性心脏病、完全型肺静脉异位引流、房间隔缺损、三尖瓣关闭不全、肺动脉高压、肺部感染”入住协和医院,并于当年5月4日进行了“完全型肺静脉异位引流”的矫治手术,治疗期间先后输注过8名献血者的血液。

因患儿输血距今已有四年多,相关献血者留存的血液样本早已超过了规定的保存期限,省血液中心依据《卫生部关于对〈血站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进行修订的通知》规定,已将8位献血者的留存标本做了报废处理,因此本次调查重点放在8位献血者目前的病原学检测排查上。

调查组通过追踪8位献血者的相关情况,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排查,最终确认hiv抗体检测原为阴性的陈姓献血者本次检测为阳性。陈某曾于2010年3月31日参加无偿献血,当时血液检测结果合格。此后陈某未再有过献血,在本次调查前并不知晓自身已感染了hiv。

推断

因输注“窗口期”血液感染hiv

调查组对照《献血法》等法规,对福建省血液中心的采供血管理、协和医院的临床用血管理进行严格检查,认为省血液中心血液采集、检测、制备过程规范,各项记录完整且可以实现有效追溯,没有发现存在违反国家血液管理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情况。协和医院对施行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的输血治疗也不存在违反国家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行为。

综合上述调查结果,并结合患儿父母hiv抗体检查的阴性结果,调查组专家认为患儿毛毛因输注“窗口期”血液而感染hiv的可能性极大。经“窗口期”血液途径感染艾滋病属于临床小概率事件,相关数据显示感染概率大约为五十万分之一,依靠现有的检验手段尚无法避免。

救助

将进行人道主义救治和补偿

目前,省卫计委已责成定点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做好艾滋病患儿的医疗救治、救助工作,落实对患儿的定期随访检测、抗病毒治疗和心理关怀等医疗服务。

省卫计委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于输注“窗口期”血液引起的hiv感染,血站和医疗机构虽不存在过错行为,但还是要求省血液中心和协和医院给予患儿人道主义的救助补偿。目前两个医疗卫生机构已与患者家属积极沟通协商。具体补偿方案可以通过司法调解的方式,由血站、医疗机构和患儿代表三方共同协商确定,亦可通过法律诉讼的渠道进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