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积极创建“全国艾滋病防治示范区
- 中国上海
- chain2012
- 2015-09-21 09:42:17
静安区自2014年11月启动工作周期为5年(2014年-2018年)的“全国艾滋病防治示范区”创建工作以来,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全方位推进创建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完善防艾工作机制。区艾工委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大经费投入,将创建工作纳入各成员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充分发挥创建办的组织协调作用,完善创建工作网络和机制,做到联防联控,提升工作合力。 着力于强化“三个培训”。一是对艾滋病防治专业人员开展业务技能培训,二是对成员单位联络员开展培训,三是对禁毒社会工作者开展培训,以此提升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使创建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社会化。 着力于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围绕“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艾滋病日、“12.4”法制宣传日、“12.5”国际志愿者日等节点,广泛发动各成员单位、社会组织和禁毒社工、志愿者,深入社区、家庭、学校、楼宇、车站、广场和娱乐场所,开展禁毒防艾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横幅、板报、橱窗、警示标语、电子屏幕、静安时报、区有线台等载体,以图片展览、发放资料、播放碟片、知识竞答、法律咨询、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扩大对妇女、青年学生、流动人口、进城务工人员和娱乐场所业主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让更多的人掌握禁毒防艾知识,了解艾滋病危害,消除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歧视,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着力于完善监测检测体系。扩大艾滋病检测覆盖面,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快速检测和咨询,尽早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开展主要高危人群流行危险因素与人群规模的专题调查评估。与区禁毒办共同对部分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美沙酮药物维持转介治疗,对本区145名社会面戒毒人员进行即尿样、丙肝、胸片、B超(肝胆胰脾)、艾滋病(HIV)、梅毒等检测评估,从中发现开放性(活动性)肺结核、艾滋病、梅毒等病人。与区卫生计生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等部门共同加强监管场所新进人员艾滋病检测,完善检测信息交换机制。 着力于规范治疗随访管理。将随访工作下沉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开展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随访、干预和治疗转介。建立综合性医疗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前置管理模式,推动单阳家庭和重点人群抗病毒治疗。充分发挥疾控中心、定点治疗机构和禁毒社工站等社会组织在扩大检测与治疗中的作用,完善职责和分工协作机制,开展检测与治疗相结合的“一站式”服务试点。与区民政局、人保局协作配合,为符合条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落实低保、基本养老保险等政策,支持其中有劳动能力的开展生产自救活动。 着力于创新服务管理模式。探索和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随访管理工作机制、流动人口中新发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随访管理模式,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禁毒防艾的健康教育、动员检测、行为干预、心理支持和关怀救助等领域开展工作,加强对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禁毒防艾工作能力培训和监督评价,加强网络管理,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以争取成功创建“全国艾滋病防治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