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评审结果
- 中华预防医学会
- chain2012
- 2016-09-08 14:25:34
关于公示2016-2017年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
2016年8月27-29日,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基金办)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公示的1060份项目申请书进行了评审。评审通过885份项目申请书,资助经费9052.2万元,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公示期为2016年9月7日至2016年9月14日。
公示期间,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实名申诉,有关申诉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诉人应在申诉期间内(2016年9月7日至14日,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向指定邮箱(cpmaaidszyss@163.com)递交申诉书word 版本及签字后的申诉书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2),内容包括:1.申诉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邮箱;2.被申诉项目名称、申请机构名称及项目负责人姓名;3.需要申诉的基本事实;4.对申述处理及结果的建议;5.相关证据和支持性材料。如申诉事项不具体,提供信息不全或超过申诉期限的,将不予受理。
二、基金办在组织对申诉内容进行调查、收集相关材料过程中,申诉人、被申诉项目的当事人应予以配合,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如发现项目申请确实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其获得资助的资格。若发现申诉人故意捏造事实,基金办将驳回申诉,并取消申诉人项目获得资助的资格。
三、基金办在接到申诉书后20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意见以邮件形式反馈给申诉人。对于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形成处理意见的,经基金办组织专家共同讨论后确定并延期反馈。
四、基金办遵循保密原则,在未经申诉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公开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