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于近日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省贯彻实施《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8月29日,执法检查组在昆明举行座谈会,听取省政府及相关部门作工作汇报,反馈执法检查意见。
《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是云南省第一部专门为单一病种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颁布实施11年以来,在云南省预防控制艾滋病流行、救治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据汇报,云南省自2005年以来持续开展了四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各地各部门各司其职、紧密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云南省艾滋病防治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艾滋病疫情得到有效遏制。
执法检查组对各地各部门依法深入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给予肯定,并提出工作建议: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清形势,常抓不懈做好艾滋病防治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法治意识,落实各方责任,形成防艾工作齐抓共管格局;坚持预防为主、因病施策,健全艾滋病监测检测网络,巩固当前防控成果;引导社会正确对待艾滋病,强化关怀关爱,完善医疗救治服务网络;结合形势变化积极探索创新,突出重点群体强化源头治理,用改革思维做好防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适时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防艾工作提供有力法律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