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艾办函〔201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部委成员单位办公厅(室):
2019年12月1日是第32个“世界艾滋病日”。为全面实施《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19—2022年)》,营造全民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我办决定在“世界艾滋病日”前后组织开展系列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我国宣传活动主题是“社区动员同防艾,健康中国我行动”(英文主题为“Communities make the difference”)。主题意在强调包括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社会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社区的优势和作用,强调个人健康责任意识,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社会力量一起,共同防控艾滋病和推进“健康中国行动”,为遏制艾滋病流行和健康中国建设做出贡献。
二、活动要求
(一)主动争取党委政府领导参与艾滋病防治主题活动。结合实施《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19-2022年)》,向党委政府(部门)领导同志汇报艾滋病防治工作形势、任务、存在的困难、问题和下一步工作重点。督促本地本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强化政府主体责任,明确部门职责,调动全社会力量,扎实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动员和倡导各级领导干部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主题活动,通过考察、座谈等形式,深入防治一线,了解工作情况,慰问防治人员,调研当地艾滋病防治工作,为全社会参与艾滋病防治作出表率。
(二)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要在全社会广泛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主流媒体,“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广泛宣传。在机场、车站、码头、口岸、居民社区等场所广泛张贴宣传画、播放宣传影音,在医疗卫生机构候诊室设立宣传栏、摆放宣传材料、设置咨询台,加强公共场所和流动人口宣传。发挥高校社团和青年志愿者作用,深入开展学校预防艾滋病、性与生殖健康宣传活动。鼓励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开展艾滋病和性病防治知识宣传、干预、动员检测、关怀救助等活动。动员企业、基金会等单位开展与艾滋病相关的社会宣传和捐款捐物、扶贫救助等公益活动。
(三)持续开展“艾滋病检测月”和“性病防治主题宣传周”活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定于11月中旬到12月中旬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艾滋病检测月”和“性病防治宣传周”系列活动(活动实施方案另行发布),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艾滋病性病防治宣传工作,倡导社会公众增强个人健康意识,正确认识艾滋病性病,知晓相关防治知识,动员有易感染艾滋病性病危险行为的重点人群主动接受检测,了解自身感染状况。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检测月和宣传周活动。
(四)充分利用现有艾滋病性病宣传平台和宣传资料。近期,国家卫生健康委疾病预防控制局、公安部禁毒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司、司法部戒毒管理局联合制作了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系列科普宣传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发了“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核心知识(2019版)”等宣传材料。各地要充分利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公众号和健康教育资料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控制中心的性病防控新媒体健康传播与服务平台和健康教育资料库等艾滋病性病宣传平台和相关宣传素材,开发制作适合本地实际的宣传材料并推广使用。
(五)认真组织开展本地本系统主题活动。各级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职责和工作优势,认真组织开展相关主题活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发挥带头作用,为相关部门、系统、团体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在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前后形成一个宣传高潮。各地可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制作的“世界艾滋病日”主题海报模板(近期由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印发),制作本地宣传材料。
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总结2019年世界艾滋病日主题活动情况与效果,于2019年12月25日前报送我办,电子版材料发送至guoaiban@chinaaids.cn,我办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联 系 人:国艾办政策协调部 刘宇婧
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 时颖
联系电话:010-63025509,68792364
传 真:010-83164579
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