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6日

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补充招募国家级社会组

  • 未知
  • chain2012
  • 2011-02-14 00:00:00

  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于2010年1月正式启动,为了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参与全球基金国家整体项目计划制订、实施和监督过程,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按照严格的评审程序,于2010年12月在国家级项目办公室(简称国家项目办)建立了有8名成员组成的国家级社会组织咨询小组(以下简称社会组织咨询小组)。根据社会组织咨询小组成员构成的相关要求,目前,尚缺1名暗娼干预社区小组代表/目标人群代表。故国家项目办从即日起再次发布申请启事进行补充招募。

  申请者需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经评审小组评审后确定能否成为社会组织咨询小组成员。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一、社会组织咨询小组的工作职责和组成结构

 (一)工作原则:

  1. 遵循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充分体现使目标人群广泛参与和受益的原则;
  2. 协助国家项目办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参与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相关防治工作;
  3. 对于在参加各项活动中所接触到的项目资料和个人资料要严格遵循保密原则。

 (二)工作职责:

  1. 对项目活动的计划、实施、监督与评估等相关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2. 及时了解社会组织在招投标工作及项目执行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3. 在国家项目办的统筹安排下,定期参加咨询小组会议或现场调研,共同讨论各阶段核心问题,并承担相关具体工作;
  4. 促进社会组织与相关艾滋病防治机构的合作。

 (三)组成结构

  1. 咨询小组将由9名工作人员组成,包括来自行业协会、学会、社区小组人员。申请者需以个人身份参加咨询小组,不代表任何组织和机构。
  2. 至少有5名小组成员来自目标人群或社区小组,包括:
    • 至少有1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且从事感染者救治关怀工作的社区小组成员;
    • 至少有1名男男性接触者干预社区小组成员;
    • 至少有1名暗娼干预社区小组成员;
    • 至少有1名注射吸毒者干预社区小组成员。
  3. 来自非社区组织的其他社会组织成员不超过4名,且具有对社区小组进行能力建设和/或艾滋病防治培训的经验。

二、补充招募相关要求

 (一)申请条件

  1. 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申请者须为中国公民,以个人名义报名,不代表任何组织和机构(必备条件);
  2. 具备2年以上在暗娼人群中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经验 (必备条件);
  3. 熟悉中国艾滋病防治工作情况和社会组织发展状况,能够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且熟悉中国全球基金项目情况(必备条件);
  4. 具有良好的与政府、非政府组织及个人协调合作的经验和能力;
  5. 热爱公益事业,有奉献精神,愿意为中国艾滋病防治工作贡献力量;
  6. 具有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和培训工作经验者优先;
  7. 具备上述条件并与最佳候选者有相似工作资质的女性艾滋病防治工作者优先;
  8. 身体状况能够胜任社会组织咨询小组工作者;
  9. 获得两名艾滋病防治领域中有经验的人士推荐(必备条件);
  10. 非社会组织咨询小组评审组成员(必备条件)。

(二)其他:

  1. 本工作为社会公益性质,项目将提供相关工作经费,但不提供个人固定报酬;
  2. 如咨询小组成员无故3次以上不参加小组活动,将被取消相应资格;
  3. 社会组织咨询小组成员每届任职期限为2年,可以任职多届,但必须和提名者一起申请,并在2年任期后获得新的连任。

(三)报名所需材料

  1. 请填写“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社会组织咨询小组申请表(附件1)”; 
  2. 请撰写一篇关于促进社会组织参与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的设想与建议(800字至1000字)。

(四)报名截止日期: 

  1. 截止时间:2011年3月14日,以申请书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2. 同时发送电子版至rccnpo@chinaaids.cn,电子版文件名称为“申请人姓名全称+发送日期”。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3. 因有本人和推荐人签字,故除电子邮件外,请将申请原件邮寄至: 北京市宣武区南纬路4号京都经纬宾馆西511室(邮政编码100050)
    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办公室
    董旭  殷文渊    收
  4. 申请材料概不退回,不接待来访。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国家项目办
  董旭,殷文渊
  联系电话:010-63132858, 010-83150251
  传真:010-63035108
  电子邮件:rccnpo@chinaaid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