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有关卫生的内容:
第四十章 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高度关注人民健康,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认真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第一节 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能力。改善医疗卫生机构条件,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大力发展社区卫生,加快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分工协作、双向转诊的城市医疗服务体系。
第二节 加强疾病防治和预防保健
严格控制艾滋病、结核病、乙型肝炎等重大传染病的传播,有效预防和控制血吸虫病等寄生虫病和地方病,加强新发传染病防治和免疫工作,综合防治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等慢性病和职业病。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保健,重视精神卫生及疾病防治。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90%以上,婴儿死亡率降至17‰,孕产妇死亡率降至40/10万。
第三节 加强中医药和医学科研工作
保护和发展中医药,加强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中医医院建设,推进中医药标准化、规范化。整合优势医学科研资源,加强对重大疾病的研究。
第四节 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方向,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转换机制、加强监管的原则,建立符合国情的医疗卫生体制,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方便有效合理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按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的原则完善分类管理。强化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责任,建立各级政府间规范的责任分担与资金投入机制,逐步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完善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激励机制和补偿政策。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大力提高农村、中西部地区和基层公共卫生资源的比重。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行为、服务质量和药品市场的监管,降低药品虚高价格,控制医疗费用过快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