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西安6月24日电(席暖)近日,陕西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发放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的通知》,通知中规定自2012年1月起陕西省将为携带艾滋病病毒及患有艾滋病的儿童(统称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以下简称“感染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
每人每月800元生活费
记者从陕西省民政厅获悉,基本生活费发放对象为未满18周岁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未成年人。陕西省将按照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确定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
通知要求,市县财政部门要将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纳入孤儿基本生活费范围,列入财政预算。市县民政部门要根据保障对象的范围认真核定感染儿童身份,在每年申报孤儿基本生活费资金时,将感染儿童纳入,一并提出资金需求,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财政预算。
基本生活费发放程序
申请、审核和审批
感染儿童申请基本生活费,由其监护人向感染儿童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出具市级以上卫生疾控部门开具的医学证明(HIV抗体确症检测报告单,HIV抗体检测呈阳性)。为保护感染儿童的隐私,政府部门不得以公示的方式核实了解情况。
资金发放
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根据同级民政部门提出的支付申请,将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直接拨付到其监护人个人账户。
动态管理
监督指导
除以上基本生活费发放程序外,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还要与感染儿童的监护人签订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