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方案》的适用人群有以下3类:一是在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就诊的所有婚前、孕前保健人群;二是孕产妇及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病毒感染的产妇所分娩的儿童;三是育龄妇女及其配偶。
《方案》还规定定点治疗机构分别是: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为市本级及城区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的母婴阻断、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随访的定点治疗机构;各县人民医院抗病毒治疗点为县级抗艾滋病母婴阻断定点治疗机构;各县妇幼保健院负责本县艾滋病病毒感染和梅毒感染产妇所生儿童的随访工作;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负责对本单位分娩的梅毒感染产妇所生儿童进行定期随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