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缓解艾滋病感染者群体生活困难的现状,自2013年起,我市将提高艾滋病感染者生活救助标准。
按照规定,因艾滋病导致的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和孤残儿童生活救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00元,艾滋病感染者生活救助标准由每人每月2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00元。
另外,艾滋病毒感染儿童(以下简称“感艾儿童”)将参照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全市由亲属抚养的感艾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600元,机构养育的感艾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1000元。各县(市)区要按照不低于上述标准,确定本地感艾儿童基本生活标准。
感艾儿童身份信息直接影响到其今后的生活及成长,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在认定、审核等环节中要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无关人员透露感艾儿童的信息,尽快实现基本生活费社会化形式发放,为感艾儿童营造一个温暖而有尊严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