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2日

天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每人每月1560元生活费

  • 天津日报
  • chain2012
  • 2013-02-07 00:00:00

  天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联合下发《关于发放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按照《通知》,天津市建立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从2012年1月1日起,对于具有天津市户籍、未满18周岁的感染儿童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按照天津市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执行,今年的标准是每人每月1560元,并随低保标准进行调整。

  《通知》指出,各区县卫生局要将本区县感染儿童信息明细及监护人联系方式通知本区县民政局,区县民政局通知感染儿童监护人,由感染儿童监护人向所属区县民政局提出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申请。申请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出具由国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具的医学证明(HIV抗体确症检测报告单,HIV抗体检测呈阳性);感染儿童及其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感染儿童的半身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感染儿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停止发放基本生活费:年满18周岁,从18周岁生日所在月份的下一个月份起停发(18周岁以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病人符合低保政策的,享受低保政策相关规定的待遇);感染儿童符合中止或终止条件的,应从中止或终止之日起停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