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7日

报告称艾滋病防治冷落残障人

  • 财新网
  • chain2012
  • 2012-09-17 00:00:00

  由于中国缺乏对残障人士艾滋病防治的关注,中国残障人士面临严重的感染艾滋病病毒风险。

  民间组织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日前发布《中国受艾滋病影响残障人权利状况民间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直陈上述问题,指出现有的艾滋病预防、治疗、护理和支持方案基本无法满足残障人士的具体需要,也未考虑到因艾滋病病毒致残人士的社会需要和社会救济。

  《报告》根据2012年6月26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公布的数据,包括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中国总人口数,及第二次中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和各类残疾人占残疾人总人数的比例,推算2010年末中国残疾人总人数8502万人 。

  对于这个为数庞大的弱势人群,《报告》称,中国卫生部门及民间组织少有具体针对残障人士的艾滋病防治项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与《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2011-2015)》 均只字未提残障人士艾滋防治相关计划,残障人士艾滋防治问题在中国国家艾滋病防治方案中并未得到足够重视,残疾人被排除在艾滋病教育、预防和支持服务之外。

  《报告》强调,由于残障人士无法全面有效地参与社会,或居家中,或寄宿于学校和其他收容地,时常发生秘密的性关系和性虐待,残障人士(特别女性残障人士)易受到性侵犯,常被置于感染艾滋病和性病的风险之中,残障人士艾滋病防治问题亟待关注。

  《报告》指出,中国艾滋病预防工作主要集中于使用纸媒和其他文字资料来提升公众认知,特殊教育中也缺少性教育艾滋防治教育课程,残障人士较难获得艾滋病防治相关资料及性教育艾滋防治教育资源;且中国卫生部门及疾控部门未能向残障人士提供无障碍的艾滋咨询检测服务,残障人士较难获得无障碍的艾滋病咨询检测服务。其结果是,残障人士一旦面对感染艾滋病的风险,可能无法获知预防艾滋病的措施,也可能不会进行艾滋病检测或艾滋病咨询,或者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艾滋病传染给他人。

  《报告》还指出,药物成瘾者群体中的残障人士的权益保护面临挑战,药物成瘾者中因使用药物导致肢体残疾、丧失劳动或者自身行动能力的残障人士的权益状况更为堪忧。报告称,据过往药物成瘾者反映的情况,戒毒所中的残疾人缺乏照顾与治疗,需要与其他被羁押人员一样参加劳动,无法得到完善的医疗条件,羁押场所中缺乏无障碍设施。

  《报告》认为,《残疾人权利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作为全球政策框架,有助于增进残障人士享受平等的健康权利,有助于执行针对残障人士的艾滋防治方案以及消除艾滋病感染者和残障人士面临的污名、歧视和其他障碍的方案。然而,中国血友病患者、药物成瘾者、艾滋病毒感染致残者和精神疾病患者等受艾滋病影响的残障人权利仍未得到足够重视。

  2006年12月13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公约》。这是本世纪通过的的首份综合性国际人权公约,也是人类历史上首部为保护残障人权利而专门制定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公约。中国政府于2008年6月26日加入《公约》,是首批签署《公约》的国家之一。同年8月31日,《公约》对中国正式生效。《残疾人权利公约》是迄今为止中国签署的最完整的国际人权公约。

  作为缔约国,中国已于2010年8月31日向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提交了首份履约报告。2012年9月17日至23日,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将对中国政府的履约报告进行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