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12时许,一辆喷有“红十字”标志的急救车,从浙江省戒毒所驶往浙江省台州市。车内躺着的,是一名多次自杀、自残,处于艾滋病发作期的被告人。
7月25日11时40分许,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远程提讯室内,这名因涉嫌运输、贩卖毒品罪的被告人韦某,结束了这次庭审。
今年40岁的韦某,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他不仅是艾滋病患者,更是名瘾君子,开庭前一天,他还在浙江省戒毒所内接受监视状态下的治疗。
据该案承办法官介绍,要对其开庭审理就必须变更强制措施,实施逮捕,而戒毒所并非强制羁押场所,因此,必须将他从杭州押回台州受审。
对于艾滋病晚期患者的韦某来说,300多公里的车程,如果使用普通的囚车押送,他肯定吃不消。承办法官向台州市中院常务副院长林萍汇报了情况,林萍立刻联系市卫生局,请求提供协助。开庭前一天,台州市中院派出的法警、法医,坐上市卫生局的一辆急救车开往杭州,将韦某顺利押到台州。
7月25日上午,韦某与同案的其余3名被告人同时受审。不同的是,韦某受审的地点在距离法院近10公里的台州市看守所内的远程提讯室,其余3名被告人则在台州市中院的第三法庭内受审。
这次庭审,台州市中院的司法警察与韦某有着近距离接触。一般来说,听到“艾滋病”这几个字,都难免会产生恐惧心理,唯恐避之不及,尤其是韦某在收到起诉书时情绪特别激动。庭审前,台州市中院司法警察支队要求所有人文明执法,防止因言语不当引发韦某情绪波动。
开庭当天,台州市中院司法警察支队副支队长王岳华到达看守所后,与韦某交谈,稳定他的情绪。由于提讯室内未安装空调,法警们特地从单位带来一台电风扇给韦某降温,并准备了矿泉水给他解渴。
上午9时,庭审正式开始。身上多处文身、脸色有点苍白的韦某,坐在提讯室的专用椅子上受审。在他的正前方,摆放着一台用作电脑显示屏的液晶电视,屏幕上清楚地展现了整个法庭场景。
11时40分,审判长敲响法槌。从法庭调查到被告人最后陈述,整个庭审不到3个小时。尽管韦某对检方指控的事实提出了异议,但他的情绪一直比较平稳,精神状态也比较好,没有出现任何过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