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今后全面提高医疗救助水平,资助困难人群参保,资助范围从低保对象、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同时开展门诊救助,逐步降低、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同时,我省还将逐步推开提高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保障水平试点工作,从医保、救助等方面对艾滋病病人机会性感染治疗给予必要支持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