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6日

阻断艾滋病母婴传播

  • 安徽日报
  • chain2012
  • 2010-12-28 00:00:00

  母婴传播是艾滋病传播的途径之一。 12月24日,省卫生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通知》,对我省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进一步提高实施的及时性和规范性、加大项目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加强乡镇级快速检测点人员培训等提出具体要求。

  各市卫生局、示范县(市、区)卫生局及省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按照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中的检测与服务流程标准,为孕产妇和儿童提供技术服务,提高孕期检测率,并及时、规范地为阳性孕产妇及儿童提供抗病毒药物,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提供关怀和支持。卫生部门在会同财政部门及时制订项目执行方案后,要预拨50%以上的项目资金至各项目执行单位,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要根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工作进度与资金使用进度相一致。

  县疾控机构要加强对乡级艾滋病快速检测点人员的针对性、实用性培训和考核备案,县级医疗保健机构要加快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建设,确保示范区2011年每个县级疾控机构、妇保机构、医疗机构均有合格艾滋病初筛实验室,确保所有乡镇卫生院都是合格的艾滋病快速检测点。要完善县、乡、村三级网络,掌握确切的本底资料,理解项目指标内涵,按要求收集、整理数据并开展数据质量控制,确保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逐级开展定期督导,县对乡每季度督导一次,市对县半年督导一次,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