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9日

建议对艾滋病多发地区实施强制婚检

  • 都市时报(昆明)
  • chain2012
  • 2010-03-09 00:00:00

  特派记者代兴波傅碧东发自北京人大代表杨俊松建议,进一步改革婚前医学检查制度,对一些地区可以实施强制婚检。

  杨俊松说,《婚姻法》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但对疾病的类别无明确指明。强制婚检取消后,婚姻登记仅需要出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自身身份、户籍的材料,对双方的健康状况则不加审查,那结婚双方如何证明自身的健康状况?如何审查是否患有有违《婚姻法》规定的疾病?现行的婚姻登记条例在操作程序上与大法有悖并存在一定的核查漏洞,应该加以完善。她认为,在结婚登记时民政部门必须严格审核登记双方所出具的有效医学证明。

  她建议,现在婚检项目内容设计不合理、项目单一化、针对性不强、缺乏特异性,与一般性健康体检区别不大,失去了其独特的、有针对性的功能。应该合理设置婚检内容,提供个性化医学检查项目;婚检涉及个人隐私问题,但婚检机构没有严格的保密管理制度,导致很多人刻意回避,不愿接受婚检。婚姻登记部门和婚检机构要充分尊重个人隐私权及知情权,维护婚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婚检机构不得向婚检当事人以外的部门或个人泄露婚检结果;在费用上,每对新人婚检必检基本项目费用大概为140元左右,对于一些贫困、低收入人群来说,仍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应该根据不同地区、人群的情况,自费、免费,自愿、强制婚检相结合。如艾滋病、性病较为严重的地区,可实施强制婚检,对于贫困地区和低收入人群实行适当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