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 余瀛波
艾滋病患者状告疾控中心,诉由是所接受的免费治疗用药存在副作用而致其脂肪流失。12月4日,《法制日报》记者从山东省菏泽市曹县人民法院相关办案人员处获悉,该院已对艾滋病患者小晖(化名)起诉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事立案。据了解,这是我国首起艾滋病患者因用药不当而状告疾控中心的案例。
据了解,小晖是曹县一名普通农民,2005年8月4月被确诊为艾滋病毒(HIV)携带者,同月25日开始在县疾控中心免费接受抗病毒药物治疗,负责医生给她安排了司他夫定(D4T)、拉米夫定(3TC)、奈韦拉平(NVP)三联疗法。其后她一直在广东打工。从2007年年初开始,她的脸部开始日渐消瘦。2008 年夏天,小晖前往广东省HIV 定点医院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就诊,被确诊为脂肪流失,医生建议需要换掉 D4T 。鉴于当时国内HIV免费治疗关系必须与户籍挂钩,小晖于 2008年年底将广州医生的意见转告了其在曹县的负责医生。2009年1月,负责医生把 D4T 换成了齐多夫定(AZT)。
由于未能及时更换药物,小晖的脸部脂肪流失情况严重,致使其脸型发生很大改变,甚至达到“狰狞可怕”的程度。2007年6月,小晖被单位辞退。此后又到过多家单位面试,均被婉拒。因相貌和疾病遭受歧视,不但致使小晖就业无门,同时也给她的生活带来很大压力,“我患上了严重的焦虑症,曾经自杀过。”小晖说。
由于脂肪流失具有不可逆性,致使小晖的脸无法自然恢复,其后她与曹县疾控中心未能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今年10月12日,小晖到曹县人民法院立案起诉,要求县疾控中心赔偿其工资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2万余元。
针对小晖反映的情况,记者致电曹县疾控中心,相关知情医生表示,鉴于该事已启动司法程序,不便发表意见,疾控中心方面将尊重法院的判决结果。
据了解,我国从2003年开始对艾滋病人实施免费治疗,2004年12月,全国通用的《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药物治疗手册(指南)》第一版正式推出。
据中国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预控中心相关专家介绍,当时的首选治疗方案是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提供的抗病毒治疗指南设定的。在2003版的世卫组织指南中,司他夫定(D4T)确实是第一推荐药物。虽然在当时的国外临床中,已发现该药物会产生一定的毒副作用,但因没有更好的替代方案,所以仍然作为推荐药物。而此后的10年间,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的治疗方案一直在变。比如,2009年版的世卫组织指南建议将D4T 淘汰。今年,世卫组织再次更新指南,建议各国逐渐替换D4T。
该专家表示,根据世卫组织的建议,我国已经对治疗方案进行相应调整,目前国内大部分地区都已停止使用该药物。但该专家同时指出,任何政策从国家层面落实到基层,都需要一个过程。
据曹县人民法院相关办案人员介绍,应本案当事人要求,目前正在等待相关医疗鉴定。
对此,上诉人代理律师刘书庆告诉记者,因为找不到愿意提供鉴定的机构,此事已陷入僵局。刘书庆认为,虽然本案在中国尚属首例,但也属于广义的医疗事故案范畴,理应由被告就其医疗行为的正当性进行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