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详情近年来,一些从事卖淫活动的女性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嫖娼的男性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受到法律惩处的案例受到各类媒体的关注,相关案例陆续见诸报端。一个人明知自己有艾滋病,却故意传染给他人,这种行为是否涉嫌违法犯罪,相关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详情为贯彻落实《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提出的“探索通过药店、网络销售检测试剂等方式开展艾滋病自我检测,建立健全与随访服务等工作衔接的机制”,执行《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19-2022年)》艾滋病扩大检测治疗工程中提出的“推动互联网预约和自我检测”。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制定了《艾滋病自我检测指导手册(第一版 )》。
详情由中国疾控中心艾防中心牵头组织全国相关领域专家历经近两年时间,完成了“HIV传播网络监测和干预技术指南(试行)”的撰写,近日已下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疾控中心。该指南是我国第一个整合了HIV分子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干预等的艾滋病防控技术指南,对遏制艾滋病的疫情具有很好的应用前景。各级部门在本指南的指导下开展HIV传播网络监测和干预工作,将能够更高效利用公共卫生资源,对高风险人群实施重点干预,减少HIV新发感染,从而实现艾滋病精准防控。
详情日前,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广电总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19—2022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详情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联合国2030年终结艾滋病流行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和《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国办发〔2017〕8号)有关要求,解决当前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遏制艾滋病性传播上升势头,将疫情持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联合制定了《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19—2022年)》。
详情从2001年至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并实施了4个《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分别指导我国“十五”至“十三五”期间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有力推动了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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